打屁屁文章(你小时候尿床之后有被打屁股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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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2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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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打屁屁文章,你小时候尿床之后有被打屁股吗?
我小时候,好像没有尿床,可能被我妈训练的,被没被打屁股我记不清楚了。但是如果孩子尿床了,千万不要去责怪或者打孩子。
1、一般是不管用的,越打越不管用。
2、会造成孩子心里有阴影,对以后有影响。有的长大了还尿床的。
3、爸爸妈妈可以多关心宝贝。宝贝需要先收到你的不责骂,不厌恶,他心里才不害怕,才不会认为他自己有问题,他才能更正常的生活。当他没有担忧,他自己身体会感受到,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也能越来越好的控制自己的身体,自然而然就不尿床了。也可以晚上饭后少喝水,在睡觉前小便,或者预估快尿的时间订个闹钟,叫醒宝贝小便。
4、严重的情况就医。
图片均来自网络
2. 24岁女子泡酒吧到凌晨被父亲暴打?
5月27日,西安一位24岁的聂女士发朋友圈称,自己被父亲家暴强奸多年,并配受伤后照片,内容很快引起网友和公安关注。聂女士称,27日晚凌晨4点,她喝酒后回家,母亲看后很生气就叫醒父亲,之后父亲就殴打了她。聂女士承认强奸是自己恨父亲胡写的,但她称“家暴确实存在”。随后西安高新公安发布通报,该事件属于因家庭纠纷引起的打架,为一般行政案件,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。对此,笔者谈三点个人看法:
首先、24岁聂女士在网络上传播不实言论,已经涉及违法,应该承担相应法律后果。“聂女士发朋友圈称,自己被父亲家暴强奸多年,并配受伤后照片”,经过警方调查核实,所谓的“自己被父亲家暴强奸多年”属于谣言,作为一个成年人,负有完全民事责任,通过网络散播不实言论,哗众取宠,引发社会关注,已经涉嫌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聂女士的行为构成违法,应该承担一定的违法责任。警方提醒:网络社会也有法律底线,传播网络谣言属于违法行为,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,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随意转发,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其次、该事件属于因家庭纠纷引起的打架,为一般行政案件,如果家暴属实,应对施暴者批评教育,严重的会涉及法律后果。作为一名24岁的女孩子,与朋友喝酒喝到凌晨四点,这样的做派更难让人相信她夸张的言辞。据采访了解到:聂女士还称自己被父亲常年家暴,自己小的时候甚至父亲还家暴过母亲;但对这个说法,聂女士的母却全盘否认,母亲称“女儿在胡说八道,还称女儿的父亲人好的很”。究竟母女俩谁在撒谎?还真不好判断,不过就凭这位24岁的聂女士与朋友喝酒喝到凌晨4点,喝得醉醺醺的回家,还不受家长管教,笔者觉得确实该揍她!
再者、一个和睦的家庭,需要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努力来呵护,爹妈一气管教不成器的大龄闺女,法律应该支持。警察查证后,聂女士承认,父亲家暴自己是真的,但是朋友圈所发强暴自己确实说的气话,不是真的。这位聂女士已经是24岁的成年人了,深更半夜跑到酒吧和朋友喝酒喝到凌晨四点,喝得烂醉,难怪母亲会生气,喊起来父亲教训她,也是应该的;可她还不服管教,跟父亲顶撞,一怒之下,被父亲一顿胖揍也是有的,但是家暴应该算不上,因为家暴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。遇到这么一个不省心的大闺女,真的能会把做父母的气个半死,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!
综上所述,笔者认为,警方判定这是一起“因家庭纠纷引起的打架,为一般行政案件”,是比较精准的;但是对于作为成年人的聂女士在网上造谣生事、污蔑陷害、哗众取宠,应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;对于其父亲的暴力倾向,应该进行批评教育,建议其采取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方法!
3. 完了妈妈说作业没做完要打我屁股了怎么办?
在没打你屁屁之前,你说出为什么考不好,下次一定努力,让妈妈放心,打屁屁会打坏的,会有心里阴影的,一想到考试,就害怕,发挥不好!
4. 高一的女孩子不听话我是她妈妈?
女孩已经高一了,这时候就不应该打她了,虽然现在的她属于叛逆期,但不能采用过激的方法去教育,这样会适得其反,更不能去脱裤子了,会严重伤害她的自尊心,会使她从心底里对你有怨恨,希望能帮到你。
5. 女儿小时候被爸爸打屁股是一种怎样的体验?
嗯,小女孩被父亲打,我个人觉得如果是孩子需要教导,可以。
小时候,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,都有调皮捣蛋不懂事的,有时候为了孩子好,适当的教训是可以的。
我的一个邻居家的孩子,小时候不懂事,喜欢玩火,差点把屋子给点了。对于这个问题,如果只是简单的给孩子说这是危险的,不能玩火,那孩子其实没有那么深的影响。孩子太小,讲是可能没有什么效果的,这是采取一些措施是可以的。
至于小男孩小女孩,孩子太小,适当管理教训是可行的,当孩子长大后,可以和孩子进行交流,理论思想的互换,孩子也会教会父母很多。孩子也是很好的老师。
6. 为什么中国古人的刑罚动不动就是打屁股呢?
题主用西方的极刑绞刑与我国古代的常规刑罚“打屁股”来类比,这显然是对古代刑罚缺乏了解的表现。古代与西方绞刑相当的刑罚有绞杀、射杀、腰斩、斩首等,还有更比它更残酷的刑罚如凌迟、剥皮等。“打屁股”算不上极刑,更算不上酷刑。
“打屁股”的学名叫做“笞杖”,这是我国古代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刑罚。这里头其实包含了两种轻重不同的刑罚,也就是“笞刑”和“杖刑”。笞刑比较轻,是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抽打犯人的臀部、背部或者腿部的刑罚。
而杖刑就相对较重了,它是用大荆条或棍棒击打犯人臀、背或腿部的刑罚。二者的最大区别就是轻重有别。据说,笞杖是继承了古代父亲责打教育儿子的方式,最后被作为一种常用的刑罚,所以“打屁股”家喻户晓。
在汉代以前的五刑当中,并没有笞杖。汉文帝时期,将肉刑用笞杖来代替,这看似没有肉刑残酷,但笞杖的数量都是三百起步,就是打不死,也会落个终身残疾。汉景帝时又将笞杖改为二百起步,但仍有囚犯被打致死。
在整个汉代,犯人死于笞杖刑罚的大有人在。笞杖时用的刑具是用茎长五尺的竹子,大头的致敬为一寸,小头为半寸,竹节削平,抽打屁股。隋朝以后,笞杀或杖杀的事例依然不绝于书。如隋文帝笞杀楚州参军李君才,又棒杀两位少卿。
到了唐朝,笞杖刑罚代替了大部分的死刑刑罚。对各地俘获的反贼首领,大都采用杖杀来处死。唐代也有大臣因笞杖而死的案例,酷吏侯思止就被宰相李昭德笞杖而死。北宋初年,商河知县李瑶、内班董延谔就被太祖赵匡胤杖杀。
明代规定要对大臣实行廷杖,好多的官员因受杖致死。清朝时期废除廷杖,但仍有皇帝杖杀人的案例,此人正是雍正皇帝。他在看戏时,将私下打听常州官守的优伶立毙于杖下。不仅是雍正如此,很多的官员也热衷于笞杖之刑。
大家都知道,《水浒传》中的囚犯入狱时都要挨一百杀威棒,扛不住的也大有人在。古代执行笞杖时经常用棒来代替杖具,棒要比杖粗很多,用它打人更具有杀伤力。辽代时除了杖之外,还有木剑、铁骨朵、沙袋等。
有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用杖打屁股。如果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,也是打屁股。宋、元两朝都是剥去衣服受刑。明代继承旧制,规定妇女犯奸罪需要笞杖的,必须将裤子脱掉受杖。这对女性而言,不仅是皮肉之痛,更是精神折磨。
这种规定引发的社会弊病也随之而来,有人会买通行刑衙役,对受刑的女性进行百般凌辱。升堂之前,女犯的被脱掉裤子示众,叫“晾臀”;行刑完毕,将女犯拉到门前大街上,叫“卖肉”。很多女犯不堪凌辱而自杀。
清朝延续了这种裸体受杖的刑罚,比明朝有过之而无不及。明朝还有一种类似于笞杖的刑罚,那就是廷杖,它是笞杖之刑的特殊形式。皇帝在宫门后或朝堂上公开对大臣予以杖责,明朝的廷杖手段之狠、次数之多,都是世所罕见的。
有“打屁股”的,就有“治屁股”的,比起这些残酷的笞杖之刑,这些个别人的善良之举也显得微不足道。清代浙江秀水县人诸锦是县衙的衙役,他怜悯所受杖刑之人。他将竹杖泡在尿桶里,受刑的人屁股既不疼,伤口也不化脓。
还有南宋一个名叫郑金腥的人,他专门研制了一种名叫“杖丹”的药方。他经常将这秘方给受了笞杖之刑的人使用,效果十分的明显。在这些酷刑肆虐的古代封建社会里,这样的善举实属凤毛麟角。
所以说,中国古人的“打屁股”是有悠久的历史的,执行起来既方便又实惠。笞杖之刑既能当极刑来使用,又能当常规刑罚来教育人。虽然古代笞杖能替代部分极刑,但它比起西方的绞刑来说,还是一种常规刑罚。
7. 3岁的女儿也准备了一个尺子要打我屁股?
你好,我是小禾妈妈有酒窝,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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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打屁屁文章,你小时候尿床之后有被打屁股吗?
我小时候,好像没有尿床,可能被我妈训练的,被没被打屁股我记不清楚了。但是如果孩子尿床了,千万不要去责怪或者打孩子。
1、一般是不管用的,越打越不管用。
2、会造成孩子心里有阴影,对以后有影响。有的长大了还尿床的。
3、爸爸妈妈可以多关心宝贝。宝贝需要先收到你的不责骂,不厌恶,他心里才不害怕,才不会认为他自己有问题,他才能更正常的生活。当他没有担忧,他自己身体会感受到,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也能越来越好的控制自己的身体,自然而然就不尿床了。也可以晚上饭后少喝水,在睡觉前小便,或者预估快尿的时间订个闹钟,叫醒宝贝小便。
4、严重的情况就医。
图片均来自网络
2. 24岁女子泡酒吧到凌晨被父亲暴打?
5月27日,西安一位24岁的聂女士发朋友圈称,自己被父亲家暴强奸多年,并配受伤后照片,内容很快引起网友和公安关注。聂女士称,27日晚凌晨4点,她喝酒后回家,母亲看后很生气就叫醒父亲,之后父亲就殴打了她。聂女士承认强奸是自己恨父亲胡写的,但她称“家暴确实存在”。随后西安高新公安发布通报,该事件属于因家庭纠纷引起的打架,为一般行政案件,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。对此,笔者谈三点个人看法:
首先、24岁聂女士在网络上传播不实言论,已经涉及违法,应该承担相应法律后果。“聂女士发朋友圈称,自己被父亲家暴强奸多年,并配受伤后照片”,经过警方调查核实,所谓的“自己被父亲家暴强奸多年”属于谣言,作为一个成年人,负有完全民事责任,通过网络散播不实言论,哗众取宠,引发社会关注,已经涉嫌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聂女士的行为构成违法,应该承担一定的违法责任。警方提醒:网络社会也有法律底线,传播网络谣言属于违法行为,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,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随意转发,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其次、该事件属于因家庭纠纷引起的打架,为一般行政案件,如果家暴属实,应对施暴者批评教育,严重的会涉及法律后果。作为一名24岁的女孩子,与朋友喝酒喝到凌晨四点,这样的做派更难让人相信她夸张的言辞。据采访了解到:聂女士还称自己被父亲常年家暴,自己小的时候甚至父亲还家暴过母亲;但对这个说法,聂女士的母却全盘否认,母亲称“女儿在胡说八道,还称女儿的父亲人好的很”。究竟母女俩谁在撒谎?还真不好判断,不过就凭这位24岁的聂女士与朋友喝酒喝到凌晨4点,喝得醉醺醺的回家,还不受家长管教,笔者觉得确实该揍她!
再者、一个和睦的家庭,需要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努力来呵护,爹妈一气管教不成器的大龄闺女,法律应该支持。警察查证后,聂女士承认,父亲家暴自己是真的,但是朋友圈所发强暴自己确实说的气话,不是真的。这位聂女士已经是24岁的成年人了,深更半夜跑到酒吧和朋友喝酒喝到凌晨四点,喝得烂醉,难怪母亲会生气,喊起来父亲教训她,也是应该的;可她还不服管教,跟父亲顶撞,一怒之下,被父亲一顿胖揍也是有的,但是家暴应该算不上,因为家暴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。遇到这么一个不省心的大闺女,真的能会把做父母的气个半死,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!
综上所述,笔者认为,警方判定这是一起“因家庭纠纷引起的打架,为一般行政案件”,是比较精准的;但是对于作为成年人的聂女士在网上造谣生事、污蔑陷害、哗众取宠,应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;对于其父亲的暴力倾向,应该进行批评教育,建议其采取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方法!
3. 完了妈妈说作业没做完要打我屁股了怎么办?
在没打你屁屁之前,你说出为什么考不好,下次一定努力,让妈妈放心,打屁屁会打坏的,会有心里阴影的,一想到考试,就害怕,发挥不好!
4. 高一的女孩子不听话我是她妈妈?
女孩已经高一了,这时候就不应该打她了,虽然现在的她属于叛逆期,但不能采用过激的方法去教育,这样会适得其反,更不能去脱裤子了,会严重伤害她的自尊心,会使她从心底里对你有怨恨,希望能帮到你。
5. 女儿小时候被爸爸打屁股是一种怎样的体验?
嗯,小女孩被父亲打,我个人觉得如果是孩子需要教导,可以。
小时候,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,都有调皮捣蛋不懂事的,有时候为了孩子好,适当的教训是可以的。
我的一个邻居家的孩子,小时候不懂事,喜欢玩火,差点把屋子给点了。对于这个问题,如果只是简单的给孩子说这是危险的,不能玩火,那孩子其实没有那么深的影响。孩子太小,讲是可能没有什么效果的,这是采取一些措施是可以的。
至于小男孩小女孩,孩子太小,适当管理教训是可行的,当孩子长大后,可以和孩子进行交流,理论思想的互换,孩子也会教会父母很多。孩子也是很好的老师。
6. 为什么中国古人的刑罚动不动就是打屁股呢?
题主用西方的极刑绞刑与我国古代的常规刑罚“打屁股”来类比,这显然是对古代刑罚缺乏了解的表现。古代与西方绞刑相当的刑罚有绞杀、射杀、腰斩、斩首等,还有更比它更残酷的刑罚如凌迟、剥皮等。“打屁股”算不上极刑,更算不上酷刑。
“打屁股”的学名叫做“笞杖”,这是我国古代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刑罚。这里头其实包含了两种轻重不同的刑罚,也就是“笞刑”和“杖刑”。笞刑比较轻,是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抽打犯人的臀部、背部或者腿部的刑罚。
而杖刑就相对较重了,它是用大荆条或棍棒击打犯人臀、背或腿部的刑罚。二者的最大区别就是轻重有别。据说,笞杖是继承了古代父亲责打教育儿子的方式,最后被作为一种常用的刑罚,所以“打屁股”家喻户晓。
在汉代以前的五刑当中,并没有笞杖。汉文帝时期,将肉刑用笞杖来代替,这看似没有肉刑残酷,但笞杖的数量都是三百起步,就是打不死,也会落个终身残疾。汉景帝时又将笞杖改为二百起步,但仍有囚犯被打致死。
在整个汉代,犯人死于笞杖刑罚的大有人在。笞杖时用的刑具是用茎长五尺的竹子,大头的致敬为一寸,小头为半寸,竹节削平,抽打屁股。隋朝以后,笞杀或杖杀的事例依然不绝于书。如隋文帝笞杀楚州参军李君才,又棒杀两位少卿。
到了唐朝,笞杖刑罚代替了大部分的死刑刑罚。对各地俘获的反贼首领,大都采用杖杀来处死。唐代也有大臣因笞杖而死的案例,酷吏侯思止就被宰相李昭德笞杖而死。北宋初年,商河知县李瑶、内班董延谔就被太祖赵匡胤杖杀。
明代规定要对大臣实行廷杖,好多的官员因受杖致死。清朝时期废除廷杖,但仍有皇帝杖杀人的案例,此人正是雍正皇帝。他在看戏时,将私下打听常州官守的优伶立毙于杖下。不仅是雍正如此,很多的官员也热衷于笞杖之刑。
大家都知道,《水浒传》中的囚犯入狱时都要挨一百杀威棒,扛不住的也大有人在。古代执行笞杖时经常用棒来代替杖具,棒要比杖粗很多,用它打人更具有杀伤力。辽代时除了杖之外,还有木剑、铁骨朵、沙袋等。
有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用杖打屁股。如果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,也是打屁股。宋、元两朝都是剥去衣服受刑。明代继承旧制,规定妇女犯奸罪需要笞杖的,必须将裤子脱掉受杖。这对女性而言,不仅是皮肉之痛,更是精神折磨。
这种规定引发的社会弊病也随之而来,有人会买通行刑衙役,对受刑的女性进行百般凌辱。升堂之前,女犯的被脱掉裤子示众,叫“晾臀”;行刑完毕,将女犯拉到门前大街上,叫“卖肉”。很多女犯不堪凌辱而自杀。
清朝延续了这种裸体受杖的刑罚,比明朝有过之而无不及。明朝还有一种类似于笞杖的刑罚,那就是廷杖,它是笞杖之刑的特殊形式。皇帝在宫门后或朝堂上公开对大臣予以杖责,明朝的廷杖手段之狠、次数之多,都是世所罕见的。
有“打屁股”的,就有“治屁股”的,比起这些残酷的笞杖之刑,这些个别人的善良之举也显得微不足道。清代浙江秀水县人诸锦是县衙的衙役,他怜悯所受杖刑之人。他将竹杖泡在尿桶里,受刑的人屁股既不疼,伤口也不化脓。
还有南宋一个名叫郑金腥的人,他专门研制了一种名叫“杖丹”的药方。他经常将这秘方给受了笞杖之刑的人使用,效果十分的明显。在这些酷刑肆虐的古代封建社会里,这样的善举实属凤毛麟角。
所以说,中国古人的“打屁股”是有悠久的历史的,执行起来既方便又实惠。笞杖之刑既能当极刑来使用,又能当常规刑罚来教育人。虽然古代笞杖能替代部分极刑,但它比起西方的绞刑来说,还是一种常规刑罚。
7. 3岁的女儿也准备了一个尺子要打我屁股?
你好,我是小禾妈妈有酒窝,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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